校历是指导学校每学年整体工作的主要依据,用来规划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学环节、考试时间等具体工作。校历以学期为单位进行编制。为了科学合理编制校历,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有计划有秩序地开展,特制订本办法。
校历编排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即以人为本,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的原则;坚持严格落实人才培养方案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服务社会的原则;做好预案,应对突发事件的原则。
二、校历基本内容
校历包括每学期的起止日期、教学活动周数、考试周、假期安排等具体时间,最终形成石家庄金融职业学院校历,其基本内容包括:
(一)规定学期的起止时间,必须保证完成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兼顾春节传统习俗,体现以人为本;
(二)规定每学年教学周一般为40周,寒假5周左右,暑假7周左右,并尽可能做到每学期时间均衡,具体到年、月、日;
(三)规定学生报到注册、新生入学教育及军训时间;
(四)规定每学期的最后2周为考试周;
(五)校运动会一般安排在第二学期4月中旬举行;
(六)法定节假日放假时间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标识,结合学校具体情况合理安排。
三、校历编制程序
(一)每年4月、11月教务处根据校历编制基本原则,并参阅《万年历》拟订出下一学期的校历,上报主管教学副校长审定;
(二)经审定后的校历呈报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确定后,教务处负责印制、保管和发放。
四、校历管理
学校校历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动,各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必须按校历所规定的具体时间进行工作准备。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