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河北省教育厅《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冀教高〔2020〕26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第二章 指导思想
第二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统一、显性教育与隐性教育相统一、统筹协调与分类指导相统一、总结传承与创新探索相统一,创新体制机制,健全课程思政体系,提高教师育人能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章 基本原则
第三条 整体推进。统筹推进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建设,把各门课程所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有机融入课堂教学,使各门课程都能“守好一段渠、种好责任田”,与思政课程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第四条 各二级学院主导。各二级学院、教研室是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组织者和推动者,教师党支部要将课程思政建设作为加强党支部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和载体,学院党支部书记要自觉承担起通过教育教学落实立德树人的责任。
第五条 教师主体。教师是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直接实践者,要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的原则,提升教师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教书育人能力,创新教育教学方法,使课程思政要求与课堂教学有机结合,增强课程育人效果。
第六条 注重实效。坚持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把握学科专业特点,充分挖掘课程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深入探索课程思政教学规律,增强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的有机融合,有的放矢、精准施策,多维度增强课程思政实效。
第四章 建设目标
第七条 在各学科专业全面推进课程思政建设,构建起全面覆盖、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课程思政的理念在全校形成广泛共识,广大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能力全面提升,立德树人的成效得到显著提高。
第五章 建设要求
第八条 学校要有氛围。学校是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核心动力。学校要积极营造“自觉坚持以学生为中心,自觉坚持立德树人”的氛围,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为课程思政建设提供支撑和保证。
第九条 学院要有特色。各二级学院是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枢纽,要找准课程思政的切入点,使课程思政的建设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形成自己的亮点和特色。
第十条 专业要有特点。专业是落实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平台。要充分挖掘和充实各专业蕴含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贯穿于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等各方面。
第十一条 课程要有示范。建设示范课程是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方法。各专业和基础教研室,要选准课程,精选教学内容和案例,加强集体备课,把课程的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标准和课程教案;学校要建设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逐步形成品牌效应。
第十二条 教师要有榜样。教师是解决课程思政建设“最后一公里”的关键因素,要充分发挥教师的主观能动性,支持教师用好课堂教学主渠道,把思想政治教育元素有机融入课堂教学的过程中。要遴选一批校级课程思政教学名师和教学团队,发挥好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十三条 成果要有固化。固化建设成果是持续深入推进课程思政建设的重要保证。学校要设立课程思政专项研究项目,支持开展课程思政研究与实践。各二级学院在积极实践课程思政的过程中,要总结凝练好的做法和经验,形成一批可延续、可复制的建设成果。
第六章 建设内容
第十四条 正确把握课程思政内容体系。课程思政建设内容要紧紧围绕坚定学生理想信念,以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为主线,围绕政治认同、家国情怀、文化素养、宪法法治意识、道德修养等重点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系统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法治教育、劳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
(一)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引导学生了解世情国情党情民情,增强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二)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能充分体现“家国情怀、法治意识、社会责任、文化自信、人文情怀、工程伦理、工匠精神”等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德育元素的“触点”和“融点”,落实到每门课程的专业核心能力培养上,教育引导学生把国家、社会、公民的价值要求融为一体,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三)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引导学生深刻理解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讲仁爱、重民本、守诚信、崇正义、尚和合、求大同的思想精华和时代价值,教育引导学生传承中华文脉,富有中国心、饱含中国情、充满中国味;
(四)深入开展宪法法治教育。教育引导学生学思践悟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想和信念,深化对法治理念、法治原则、重要法律概念的认知,加强对《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教育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维护自身权利、参与社会公共事务、化解矛盾纠纷的意识和能力;
(五)深化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深入挖掘优秀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学生深刻理解并自觉实践各行业的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增强“金融强国”的责任感,培养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诚实守信、开拓创新的职业品格和行为习惯。
第十五条 科学设计课程思政教学体系。
(一)公共基础课程。要重点建设一批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质、科学精神、宪法法治意识、国家安全意识和认知能力的课程,注重在潜移默化中坚定学生理想信念、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加强品德修养、增长知识见识、培养奋斗精神,提升学生综合素质。打造一批有特色的体育、美育类课程,帮助学生在体育锻炼中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在美育教学中提升审美素养、陶冶情操、温润心灵、激发创造创新活力;
(二)专业教育课程。要根据不同学科专业的特色和优势,深入研究不同专业的育人目标,深度挖掘提炼专业知识体系中所蕴含的思想价值和精神内涵,科学合理拓展专业课程的广度、深度和温度,从课程所涉专业、行业、国家、国际、文化、历史等角度,增加课程的知识性、人文性,提升引领性、时代性和开放性;
(三)实践类课程。专业实验实训课程,要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增强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善于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创新创业教育课程,要注重让学生“敢闯会创”,在亲身参与中增强创新精神、创造意识和创业能力。社会实践类课程,要注重教育和引导学生弘扬劳动精神,将“读万卷书”与“行万里路”相结合,扎根中国大地了解国情民情,在实践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
第十六条 分类建设专业课程思政体系。
(一)专业课程是课程思政建设的基本载体。要深入梳理专业课教学内容,结合不同课程特点、思维方法和价值理念,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二)理工类课程要注重科学伦理和工程伦理教育,培养学生探索未知、追求真理、勇攀高峰、精益求精的精神,激发学生科技报国的家国情怀和使命担当;
(三)文史类课程要突出体现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引导学生自觉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四)经管法类课程要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培育学生经世济民、诚信服务、德法兼修的职业素养;
(五)艺术类课程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艺术观和创作观,积极弘扬中华美育精神,自觉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
第十七条 系统构建课程思政培养体系。
(一)建设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要将思想政治工作体系贯穿其中,把课程思政建设贯穿于课堂教育教学全过程。要坚持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不断提升学生的课程学习体验、学习效果,坚决防止“贴标签”“两张皮”;
(二)融入教育教学建设全过程。要根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建设的要求,有针对性地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完善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将课程思政落实到课程目标设计、课程标准修订、教材编审选用、教案课件编写各方面,贯穿于课堂授课、教学研讨、实验实训、作业论文各环节;
(三)推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创新。创新课堂教学模式,推进现代技术在课程思政教学中的应用,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引导学生深入思考。优化教学方式,广泛应用启发式、讨论式、翻转课堂等新型教学方式,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教师的主导作用,加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道德情操等关键目标培养。定期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比赛,提升教育教学技能,全面提高课程思政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 加快健全课程思政评价体系。
(一)建立健全多维度的课程思政建设成效考核评价体系和监督检查机制,进一步激发学校和教师投入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完善质量监控和保障体系;
(二)建立健全课程评价体系。在课程标准、教学设计中要考量“知识传授、能力提升和价值引领”同步提升的实现度,在教学过程管理和课程质量评价中将“价值引领”作为重要的监测点指标,使各门课程思政育人功能融入全流程,让课程思政要素可查可督;
(三)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建立动态化、常态化评价机制,定期对课程思政工作实施情况进行评价。把课程思政建设成效作为学校对各二级学院专业建设、教学绩效等考核的重要内容,持续提升教育教学与人才培养内涵建设。
第七章 保障措施
第十九条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校党委书记和校长任组长,其他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的课程思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确保课程思政建设落到实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第二十条 成立课程思政研究中心。学校成立课程思政研究中心,重点研究课程思政理论体系和建设标准,总结凝练经验,加强典型经验和优秀做法的宣传、交流和推广,营造良好的氛围。
第二十一条 建设课程思政案例库。通过课程思政建设,录制一批课程思政微视频,选编一批课程思政典型案例,提炼不同类型的课程思政元素,建成校级课程思政典型案例库。
第二十二条 开展课程思政培训。将课程思政培训纳入教师日常培训和新入职培训计划。定期邀请省内外知名专家、经验丰富的教师等,采取线上线下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课程思政系列培训。
第二十三条 设立专项支持经费。学校统筹各类资源,加大对课程思政建设的支持力度,每年设立专项经费资助课程思政示范课的建设和课程思政教育教学研究的开展。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